淮安市洪泽区人民医院荣获 “2018年度全市单位内部安全保卫工作先进集体”称号
浏览次数:日期:2019-02-15 10:43:57
近日,在淮安市公安局《关于表彰2018年度全市单位内部安全保卫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中,淮安市洪泽区人民医院荣获“2018年度全市单位内部安全保卫工作先进集体”称号。
洪泽区人民医院保卫科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在维护医院诊疗环境与就医秩序,协助公安机关依法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等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着力强化“三防”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摄像头覆盖全院,实行24小时值守,切实做好门急诊治安、消防安全等巡逻工作,应急处置各类突发事件。醉酒闹事情况在急诊科时有发生,在周六周日更为常见,保卫科每年处理类似事件约五十余起。
医院还健全消防工作制度,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在洪泽区消防大队的指导下,定期组织医务人员参加消防实地演练,全院职工消防“四个能力”水平明显提高,医院消防工作得到肯定。
2018年,洪泽区人民医院扎实开展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以优异成绩迎接多次测评,在考评中屡获好评。创建过程中,保卫科全体人员积极投身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活动,在环境卫生、公共秩序、控烟工作、车辆疏导等方面作出积极的贡献,被医院授予“创建全民文明城市工作先进集体”称号。
医院安全工作无小事,2018年医院未发生刑事案件、重大医疗事故和治安、消防责任事故。洪医卫士爱岗敬业、忠于职守,为切实保障医务人员安全,维护患者权益,共同营造安全和谐的就医环境发挥着积极的力量。(张德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