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s系统功能补充部分招标公告
浏览次数:日期:2017-07-11 17:10:27
欢迎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活动,项目名称:洪泽县人民医院检验科系统补充部分招标。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的条件:
(1)合格的投标人必须符合《政府招标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c.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d.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e.参加政府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f.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招标文件发放时间、地点:
时间:2017年5月5日---2017年5月12日,上午08:00-11:30,下午13:30-17:00;
地点:洪泽区人民医院信息科。
三、招标方式、中标人数量(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1)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
(2)本次招标确定的中标人数量:1家。
四、领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下列材料(以下材料必须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复印件(营业范围需符合本次招标招标要求);(2)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书。
五、招标范围及要求:
本次招标内容为洪泽区人民医院检验科系统补充部分系统建设,详细内容详见本招标文件。
六、招标人信息:
招标单位:洪泽区人民医院;
地 址:洪泽区东风路102号;
联系人:连主任;
联系方式:051787286332
七、投标及开标地点:洪泽区人民医院。
八、开标时间:另行通知。
九、领取标书联系人:连主任;
联系电话:0517872863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