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洪泽区人民医院 病房楼室内套装门更换询价采购要求
浏览次数:日期:2019-11-12 18:16:36
淮安市洪泽区人民医院因需要更换室内门一批,欢迎有意向的供应商前来报价。
一、采购内容
病房子母门:38樘 病房卫生间门:40樘
注:具体样式、尺寸和颜色参考病房楼现有门,门品种采用高分子复合门,材料必须采用环保无味产品。须投标人至现场对每樘门的尺寸进行测量后制造。
二、采购要求及条件:
对供应商的要求:
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和服务的企业。
2.投标总价应包括以下内容:货物送达采购方指定地点并安装、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及售后服务等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包括货物制造、运输、采购保管、产品检验检测、税收等一切费用。
3.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制造标准、安装标准及技术规范等必须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规范要求。
4.招标数量为预估数量,甲方如需增减,总价按中标单价相应增减。
三、招标规定与要求:
1.投标价不得超过需方确定限额人民币伍万元(50000.00),否则视为弃标。所有报价均以人民币报价(单位:元),所报价格包括所需采购项目的总价、运费、安装、税费等所有费用。供应商请在报价的同时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并需提供厂家图册;
2.按国家标准和招标要求进行售后服务。
3.投标价格大小写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报价单必须打印,报价手写的按废标处理。
4.2019年11月19日下午14:30前请各供应商在报价文件上签字盖章后,将报价文件密封和样品带至询价人单位。报价文件应包括:询价采购报价单(格式见附件)、营业执照和产品承诺书。
5.投标人须缴纳履约保证金叁仟元(3000.00),用信封装好后密封,注明投标人姓名,缴至现场,待中标后再缴至院财务科开具收据,完工后无息退还。未中标者保证金现场退还。
6.下列情况之一者,报价单无效,作为废标处理:
① 报价文件未密封、未加盖报价方公章。② 报价文件和样品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送达。③ 投标单位递交的投标报价书报价金额没有打印填写的。④ 投标单位递交的招标报价书金额不能确定的。⑤ 投标内容不符合询价要求的。
7.成交条件:以总价最低者为中标人。
8.开标地点:淮安市洪泽区人民医院 第一会议室。
9.交货时间:收到成交通知书后20个日历天内。
10.联系人:窦先生 联系电话:0517-87283417
电子邮箱:hzxrmyyzwk@163.com
淮安市洪泽区人民医院
2019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