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洪泽区人民医院 未被污染输液瓶(袋)委托处置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浏览次数:日期:2024-02-23 10:37:28
项目概况:淮安市洪泽区人民医院未被污染输液瓶(袋)委托处置服务项目在网上公开招标,现邀请符合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YZ2024001
项目名称:淮安市洪泽区人民医院未被污染输液瓶(袋)委托处置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
中标方式:最高价中标。
采购需求:详细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一章第三部分。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营业执照具有未被污染的玻璃(一次性塑料)医用输液瓶(袋)与塑料制品回收处置的经营范围(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或有效的三证合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别要求,规定报价供应商还须具备的条件:
(1)报价供应商具有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具有专业评审机构出具的有效的环境影响报告表或书(报告中要明确有:玻璃瓶、输液瓶袋、塑料制品的回收处置范围。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必须提供);
(3)供应商具有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报告评审批复(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必须提供);
(4)供应商具有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排污许可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必须提供);
(5)供应商具有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再生资源回收经营备案登记证明(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必须提供)
(6)报价供应商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必须提供2023年8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6个月及以上由本单位为其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
(7)报价供应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承诺;
(8)报价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拒绝符合下述条件的报价供应商参加在本次采购活动;
(1)本次项目联合体报价供应商参加招标的。
(2)报价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执行人、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相关查询页面截图,打印后加盖公章放入投标文件中备查)。
(3)报价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报价供应商,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报价供应商,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说明:本次招标采用资质后审方式,即在招标开始前由采购人组织招标小组将对报价供应商的资质进行审查,若发现报价供应商资质条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可取消其继续参加招标的资格。
1.公告时间:2024年2月23日至2024年2月29日上午11:30截止,每天上午8: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周六、周日和法定节假日除外)
2.公告媒体:淮安市洪泽区人民医院网站(http://www.hzqrmyy.cn)
3.投标人报名条件及文件获取地点:
报名方式:(1)网上报名方式:在公告期内将《供应商投标确认函》(确认函内容须包括: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联系人邮箱、单位公章、日期,格式自拟)盖章的扫描件发送至邮箱:hzxrmyyzwk@163.com。截止至2024年2月29日上午11:30。
现场报名时需携带以下资料: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请申请人到淮安市洪泽区人民医院总务科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
特别提醒:各报价供应商在文件截止时间前,应连续登陆网站查看采购信息,如有采购信息的更正或修改,而因报价供应商未能连续登陆网站查看,其责任由报价供应商自行承担。
开始时间:2024年2月23日14:00分(北京时间)
截止时间:2024年2月29日14:30分(北京时间)
地 点:淮安市洪泽区人民医院第一会议室
开标时间:2024年2月29日14:3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淮安市洪泽区人民医院第一会议室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名 称:淮安市洪泽区人民医院
联系地址:淮安市洪泽区348省道南侧
联系方式: 淮安市洪泽区人民医院总务科 0517-89691197
项目联系人:冯老师
电 话:0517-896911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