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微型消防站器材招标公告
浏览次数:日期:2023-05-10 16:56:19
洪泽区人民医院现对微型消防站器材进行招标采购,欢迎有意向供应商前来报价。
一、采购内容
微型消防站器材要求见附表。
二、对供应商的要求
1.符合GA10-2014《消防员灭火战斗服》标准,CCCF-XFZB-01(A/0)《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细则》要求;
2.符合国家GA124-2013《正压式消防空气呼吸器》标准;
3.提供产品相关认证及检测报告。
三、询价规定与要求
1.报价不得超过院方限额人民币叁万陆仟元(36000.00);报价包括税、费等所有费用。
2.报价同时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采购内容响应国家标准及本次采购维保服务要求。
4.报价单中报价金额必须打印,手写报价无效;报价单中价格大小写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5.请参与询价的供应商在2023年5月15日下午17:30前,将签字盖章后的报价文件密封递至洪泽区人民医院保卫科。报价文件应包括:① 询价采购报价单。② 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③ 法人代表资格证明。④ 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按照报价文件内容依次排版,报价文件详情见附件。
6.下列情况之一者,报价无效:
① 报价文件未密封、未加盖报价方公章。
② 报价文件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送达。
③ 报价文件中报价金额非打印填写。
④ 报价金额不能确定的。
⑤ 报价内容不符合询价要求的。
7.开标地点:洪泽区人民医院。
8.合同签订时间:收到成交通知书后3日内。
9.联系人:丁成 联系电话:87283437
附: 1.询价采购报价单。2.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3.法人代表资格证明。4.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