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洪泽区人民医院疫情防控相关设施改造项目询价公告
浏览次数:日期:2020-11-30 17:05:46
淮安市洪泽区人民医院疫情防控相关设施需要进行改造,欢迎有意向的供应商前来报价。
一、采购内容
1.在医院大门现有体温测量板房南侧新建缓冲通道;
2.在门诊入口处新建缓冲等候通道,并将现有板房向北延伸;
3.在医院后门新建核酸检测板房。
相关具体要求请参照图纸。
二、采购要求及条件:
对供应商的要求:
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
2.投标总价应包括以下内容:完成采购方所需服务内容,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及售后服务等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包括货物制造、运输、采购保管、产品检验检测、税收等一切费用。
3.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和产品标准、安装标准及技术规范等必须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规范要求。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承诺原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格式自拟);
4、投标单位必须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失信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查询页面的截图,加盖供应商装订在投标文件中)
5、投标人在投标前请自行勘察现场,未勘察现场导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本项目工期为13个日历天。
7.本项目付款方式为工程竣工验收后付95%,一年质保期结束后付剩余5%(无息)。
三、招标规定与要求:
1.投标人报价不得超过需方确定限额人民币柒万玖仟元(¥79000.00),否则视为弃标。所有报价均以人民币报价(单位:元),所报价格应包括采购项目所需的材料、运费、人工、安装、检测和税费等所有费用。供应商请在报价的同时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按国家标准和招标要求进行售后服务。
3.投标价格大小写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报价单必须打印,报价手写的按废标处理。
4.报名时间及招标文件获取:2020年11月30日至2020年12月2日17:00止,报名者当场领取招标资料。
5.开标时间:2020年12月3日9:30前请各供应商在报价文件(壹份)上签字盖章后,将报价文件密封带至询价人单位。报价文件应包括:附件1至3(询价采购报价单、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和信用记录等。
6.下列情况之一者,报价单无效,作为废标处理:
① 报价文件未密封、未加盖报价方公章。② 报价文件和样品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送达。③ 投标单位递交的投标报价书报价金额没有打印填写的。④ 投标单位递交的招标报价书金额不能确定的。⑤ 投标内容不符合询价要求的。
7.成交条件:以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者为中标人。
8.开标地点:淮安市洪泽区人民医院 第一会议室。
9.联系人:郭海兰 窦愈 联系电话:0517-87283417
电子邮箱:hzxrmyyzwk@163.com
淮安市洪泽区人民医院
2020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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