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洪泽区人民医院DSA应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浏览次数:日期:2018-01-12 09:36:46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以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有关公开环境信息和强化社会监督精神,现将《淮安市洪泽区人民医院DSA应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有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验收内容
淮安市洪泽区人民医院位于淮安市洪泽区东风路102号,本次验收内容为医院新建的医技用房楼1楼介入手术室添置的1台DSA,本项目实际总投资4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0万元。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本次验收项目环评文件于2017年6月1日取得淮安市环保局的批复(淮环辐(表)审 [2017]014号),批复内容包括1台DSA及2台III类射线装置(1台CT和1台DR)。项目于2017年7月建设、调试完成,目前已投入运行。
二.工程变动情况
本次验收项目在实际建设过程中,项目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措施与环评基本一致,本项目未发生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淮安市洪泽区人民医院DSA应用项目已按照环评及批复要求落实了辐射防护和安全管理措施如下:
1.DSA机房屏蔽措施满足相关标准要求,周围辐射环境满足标准要求。
2.人员年有效剂量满足《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中对工作人员和公众年有效剂量限值的要求。
3. DSA机房设置了有效的电离辐射警告标识、工作指示灯、急停开关、对讲系统,配备了1台巡检仪、2台个人剂量报警仪,配备了防护铅衣、防护铅围脖、铅眼镜、铅帽等个人防护用品,满足环评及批复要求。
4.医院已建立辐射防护与安全管理机构,并制定了管理规章制度。辐射工作人员均已通过辐射防护与安全知识培训考核,并开展了个人剂量检测以及职业健康体检。
四.验收结论
淮安市洪泽区人民医院DSA应用项目环境保护设施基本满足辐射防护与安全的要求,验收组同意该项目通过竣工环保验收。
五.后续要求完成情况
医院已根据验收组意见对还没有进行辐射辐射防护与安全管理培训和职业健康体检的工作人员进行了培训和体检,并取得合格证书。
六.征求公众意见相关事项
为了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接受公众监督,现将该项目环保验收监测情况于2018年1月12日至2018年2月9日在验收监测单位网站上公示,有效期为二十个工作日,公众可在有效期内将意见、建议反馈为建设单位,建设单位接受公众来电、来信、来访等多种形式反映问题。
建设单位:淮安市洪泽区人民医院
联系地址:淮安市洪泽区东风路102号
联系电话:0517- 87283435
洪泽区人民医院DSA竣工验收监测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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