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泽区人民医院关于开展满意度第三方项目招标公告
浏览次数:日期:2017-10-10 10:31:07
欢迎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活动,项目名称:洪泽区人民医院第三方调查招标。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的条件
合格的投标人必须符合《政府招标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c.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d.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e.参加政府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f.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
时间:2017年10月10日---2017年10月16日,上午08:00-11:30,下午13:30-17:00。
地点:洪泽区人民医院监察室。
三、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不接受联合投标。
四、报名、领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下列材料(以下材料必须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复印件(营业范围需符合本次招标要求);
(2)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书。
五、招标范围及要求
本次招标内容为洪泽区人民医院关于开展满意度第三方项目,详细内容详见本招标文件。
六、招标人信息
招标单位:洪泽区人民医院
地 址:洪泽区东风路102号
联 系 人:周主任
联系方式:0517-87286332
七、投标及开标地点
洪泽区人民医院。
八、开标时间
另行通知。
九、领取标书
联 系 人:王 月
联系电话:0517-872809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