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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泽区人民医院关于开展满意度第三方项目招标公告

浏览次数:日期:2017-10-10 10:31:07

欢迎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活动,项目名称:洪泽区人民医院第三方调查招标。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的条件

合格的投标人必须符合《政府招标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c.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d.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e.参加政府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f.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

时间:20171010---20171016日,上午0800-1130,下午1330-1700

地点:洪泽区人民医院监察室。

三、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不接受联合投标。

四、报名、领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下列材料(以下材料必须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复印件(营业范围需符合本次招标要求);

2)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书。

五、招标范围及要求

本次招标内容为洪泽区人民医院关于开展满意度第三方项目,详细内容详见本招标文件。

六、招标人信息

招标单位:洪泽区人民医院

    址:洪泽区东风路102

人:周主任

联系方式:0517-87286332

七、投标及开标地点

洪泽区人民医院。

八、开标时间

另行通知。

九、领取标书

人:王 

联系电话:0517-87280983